保靖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变更公告]
保靖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期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其余3%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现修改为:合同签订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期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其余3%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原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付清。
(4)评审会等另计,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付清。
现修改为: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付清。
3、原招标文件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个。
现修改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电话:0743-7721790
招标人: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保靖县迁陵镇北门路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4322397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安捷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西州经开区广州工业园区产业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43-8537588/1807430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