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坪停车场及道路改造工程(浦市古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花园坪停车场及道路改造工程(浦市古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变更公告]
花园坪停车场及道路改造工程
(浦市古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3.4.1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圆整(RMB:50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10月9日10:00时前转入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3)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1款“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现修改为:“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3、原招标文件“第43页”中
“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6%(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当投标人有效报价低于本设定值的,上述(一)(二)款不再适用)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6款“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16日9时 00 分到2019年 9月20日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现修改为:“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16日9时 00 分到2019年 9月24日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此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泸溪县浦市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